“禁令”升級
醫藥代表違規后五年不得入院
近日,廣西崇左市人民醫院官網發布《關于醫藥代表拜訪醫務人員的公告》,對醫藥代表接待時間、地點以及接待規范等作出要求,從細則來看,醫藥代表違規的代價將進一步加大。
該院提出,如醫藥代表被發現并核實有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首次違反將停止采購和使用該醫藥代表代理的醫藥產品3個月;再次違反的將該醫藥代表及其企業列入醫院黑名單,禁止其五年內在醫院業務活動。
對于利用醫藥、器械等代表身份參與產品銷售、藥品統方、商業賄賂、違規捐贈、誤導用藥、歪曲療效、隱匿不良信息等與其工作無關的行為,建立“黑名單”并實時上報上級紀委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其所代理的產品停止使用。
同時,該院表示將組織保安及相關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和巡查,如在規定時間、地點外發現醫藥代表開展相關活動的,應當立即勸離并保留證據,上報相關管理部門,并記入該醫藥代表誠信記錄檔案。
4月26日,云南永善縣中醫醫院也發布了《“醫藥代表接待日”公告》,提出若醫藥代表違規擅自在醫療重點區域活動、非接待時間和地點私下接觸醫務人員以及在院內開展推銷、統方等違規行為的,第一次發現給予提醒并發出提醒函;第二次發現約談涉事醫藥生產企業或其代理機構,均記入企業及醫藥代表誠信記錄檔案;第三次發現的,將該企業及其醫藥代表納入醫院“黑名單”,停止使用其代理的醫藥產品6個月,禁止該醫藥代表進入醫院。
不只是針對醫藥代表,各醫院對院內醫護等工作人員也存在從通報批評到調崗,再到移送司法機關等力度遞增的懲處措施。
例如,崇左市人民醫院要求,若發現并核實院內科室或醫務人員擅自接待醫藥代表,由監察室約談涉事科室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給予全院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記入個人醫德醫風檔案,給予調崗3-6個月,全院通報批評且當年醫德醫風評定不合格,取消當年度所有評優評先資格;涉嫌嚴重違紀的,交由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組織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按《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以下簡稱《計劃》)安排,今年針對回扣的整治行動依然在進行中。
不僅院內拜訪需“定時定點定人”“有預約有流程有記錄”,《計劃》也提出醫務人員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游、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不得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采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
對違反行業紀律的醫務人員,批評教育一批、通報處理一批、嚴肅清理一批,對涉嫌利益輸送的各類機構,嚴肅懲處、移送線索、行業禁入,持續保持對回扣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
醫藥代表工作難度加大
轉型迫在眉睫
回看近年來各項政策,針對醫藥代表入院的管理辦法趨向嚴格。
201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醫藥代表備案制被提上日程。
意見指出要“整治藥品流通領域突出問題”,主要舉措之一就是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之后,國務院、國家藥監局、原國家衛計委在《關于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等文件中多次強調要規范學術推廣行為。
時隔近四年,國家藥監局正式發布《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于2020年12月執行。
隨著《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在各地落實,各院的具體措施也有細化、收緊趨勢。起初,“定時定點定人”“有預約有流程有記錄”未在全國大范圍鋪開,只有上海、天津、北京等少數地區要求“三定一有”或“三定兩有”,如今,按照“三定三有”執行的醫院隨處可見。
此外,本月正式生效執行的最新修訂版《RDPAC行業行為準則》提出,在與醫療衛生專業人士的醫學互動交流活動中,用于招待的支出按當地標準應當是“中等適度和合理的”,具體標準為每人每餐不超過300元人民幣。
相關企業代表曾向賽柏藍表示,部分醫學專家已有“藥企出手闊綽”的預期,陡然“由奢入儉”容易讓他們認為自己不被重視,醫藥代表展開后續工作的難度也相應地加大。
此外,《“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提出,到2025年,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品種需超過500個,在此基礎上,各省也提出了相關目標,例如山西提出2025集采品種超過800個,甘肅到2025年省級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品種達500個以上,河南要求國家、省級、省轄市三級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品種達到500個以上……醫藥代表可負責的產品空間進一步縮小。
隨著供需關系變化,部分醫院與藥企的關系也逐漸從“歡迎**公司宣講”演變為“嚴禁醫藥代表入內”,對藥企而言,幾十年前“比誰給錢多”的路已不再好走;對醫藥代表而言,職業生涯如何轉型的抉擇也擺在眼前。
目前,醫藥代表主要的轉型方向之一為轉向醫藥大健康業態的其它賽道,如轉向特醫食品、藥食同源產品、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等品類,還有互聯網醫院等“互聯網+醫療”領域、院外OTC市場等。
另一個轉型方向則是學術型醫藥代表,這不止要強化醫藥專業背景,更需要把握政策等調整,如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下尋找推廣關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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